上网行为管理规定

为有助于学院同仁合理利用工作时间,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,更好地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,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上网查询工作相关资料的情况下,特制定本规范,望各部门同仁能恪守规则,共同营造高效有序的网络环境。做如下规定:

一、时间

1、工作时间的定义:800-12001330-1650

2、下班时间开放上网不作限制,但上网行为仍需执行本管理规定。

二、工作时间段,上网及电脑操作行为规范;

1、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网页,不利用QQ/MSN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。

2、工作时间内禁止视频、音乐、BT下载等P2P软件的使用。禁止游戏、炒股、娱乐网站、购物网站及BBSBLOG等,对于一切流媒体网站如:爱奇艺、优酷网等禁止访问;

3、严禁利用学院网络资源进行赌博、六合彩等非法活动。

4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,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,危害学院网络系统的安全,增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,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,无法确定是否安全的操作,慎重进行,以防被病毒入侵对单位和自身造成危害。

三、必要时学院会使用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对学院网络环境进行监控,以规范员工的网络使用。

四、对上网权限更改的处理办法:

如因工作需要,需连入Internet观看、下载教学、管理视频等需求时,申请人填写《上网权限申请表》,注明申明开通的内容及原因,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交信息化办公室予以开通。

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疑问或建议,欢迎向信息化办公室提出。

信息化办公室

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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